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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胡同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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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胡同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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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六一不想接班是有原因的。
    老爸是北影厂的一名美工,算是技术工种。
    按前世的轨迹,伍六一接了班,老爸去了油漆厂挣「补差」(补足退休工资与原有工资的差额)。
    本来肺就不好,在油漆车间待了几年,整个人咳得厉害。
    去医院一查,结果是肺气肿,晚年饱受折磨。
    伍六一自己也没好到哪去,接班后当了七年杂工后,厂子效益差,他就响应号召停职下海了。
    可惜没什麽经商头脑,输了积蓄,等再回来编制也没了。
    借钱开了个书店,书没少读,可卖出去就没几本。
    近花甲之年,还戴着老花镜,当枪手,写短剧剧本还债呢。
    总之,双输!
    「这就是伍六一家!」
    屋外声音传来,打破屋内凝重的氛围。
    「友琴啊,有人找六一!」
    伍志远和张友琴心里「咯噔」一声。
    以往来找人,说的不是老伍家,就是喊他们夫妻二人的名字。
    指名道姓找六一还是他下乡前,兔崽子和别人打架的事。
    这孩子不会又闯祸了吧?
    张友琴忐忑地推开门,院子里有两个人,一个是住在东厢房前两间小偏院里的杏花婶。
    另一个人,张友琴不认识。是个戴眼镜的男子。
    他领口别着枚钢笔,像个知识分子,手里提溜着两个装满礼品的竹编篮子。
    「您找谁?」张友琴问道。
    男人放下篮子,语气真挚。
    「你好你好,您是伍六一的母亲吧?我叫郑爱民,是《燕京晚报》的编辑,今天来,是特地来感谢您的,下午我家孩子失足落水,多亏您儿子挺身而出。」
    张友琴整个人都是懵的,儿子这是做了好人好事?
    她忙喊道:「六一,出来见客!」
    伍六一应声从房间走到院子。
    「你救人了?」张友琴的声音发飘。
    「什刹海碰巧遇到,就顺手帮了一把。」
    郑爱民上前一大步,攥住伍六一的手:「小伙子,真是太谢谢你了!要是没了你,我们这一家子可真没法活了!」
    「应该做的。」伍六一笑道。
    郑爱民从兜里掏出一包大前门,给伍六一散了一支,转向张友琴感慨道:
    「您养了个好儿子!」
    杏花婶捧着场:「哎呦喂,六一,真了不得啊!没看出来,你平时吊儿郎当,还有这能耐。」
    张友琴缓过神:「孩子平安就好,还带什麽东西啊,快进屋喝口茶水。」
    「不了不了,我爱人和孩子还在卫生院呢,我还得赶回去。」郑爱民从兜里拿出一张纸条,递给了张友琴。
    「这是我家的地址,以后咱多走动,等孩子痊愈了,我再登门拜访!」
    说完拍了拍伍六一的肩膀:「以后有困难可以跟我说。」
    伍六一可没客气:「您是《燕京晚报》的编辑?冒昧问下,您负责哪个版块麽?」
    郑爱民一愣,随即笑道:「我负责文化副刊。」
    「那您接受私人投稿麽?」伍六一眼睛一亮。
    杏花婶噗嗤一乐:「六一,你不会是想投稿吧?我记得你初中都没毕业吧?下乡这几年是去深造了?」
    张友琴瞪了眼伍六一后,转向郑爱民道:「这孩子瞎说的,您别当真。」
    杏花婶捂着嘴笑道:「友琴,你也不能老打击孩子的积极性,不行让我家志强给他补补课,多认几个字总是好的。」
    「他婶子,你再这麽阴阳怪气,我可要撕烂你的嘴了!」
    杏花婶是知道张友琴的火爆脾气,怕了几分,连忙讪讪道:
    「我这不是惦记六一嘛...你们忙,你们忙,我给我们家那口子做饭去了!「
    杏花婶走后,郑爱民细细打量着眼前的小伙子,年轻丶高大丶模样周正。
    但和作家或者文学这样的词汇沾不上边。
    对方有恩于他,但对于编辑这个工作对于他来说,是神圣的,他决不允许有走后门的情况发生。
    于是郑爱民笑道:「好的作品我们肯定欢迎,不过我们的审稿很严格,你要是想学习如何写作,我可先借你几本书看。」
    ......
    郑爱民走后,两篮子厚实的礼品留在了院子里,伍六一原以为老妈会夸奖他一番。
    结果张友琴脸上并无喜色,反倒是郑重道:
    「六一,娘不希望你逞能,娘只要你平平安安,明白麽?」
    见伍六一点头,张友琴才焕发出一丝笑容。
    清点起两个篮子里的东西。
    两罐强化牌麦乳精丶两捆油纸包的机切面,两斤布口袋装的富强粉,一匣子点心,看模样是桂顺斋的丶每个篮子上还放了一包大重九牌香菸。
    分量不轻。
    伍六一回到屋内,把耳朵上的烟扔给社恐的老爹。
    「抽菸袋不好,抽这个带滤嘴的。」
    伍志远面色微红,「人走了?」
    「走了。」
    老爹是有些社恐,遇到这种场合,是能躲就躲。
    躲不过了,半天也支吾不出一句话来。
    只有面对熟悉的人,或是聊到自己擅长的专业领域时,才会展现健谈的一面。
    像一块硬糖,你把它扔到水杯里,它不会马上溶化,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有最靠近它的地方才能飘散出甜味。
    可溶性不小,但他的溶解过程却是缓慢的丶渐进的。
    ......
    郑爱民没走出马厂胡同,又折返回来,他忘了留个自家楼下电话亭的号码。
    再次跨进宅门,刚瞧见寿字影壁,还没踏进垂花门,就听见从小偏院传来讨论声。
    「老伍家这胡同串子也做好事了?」
    「听说是救了个落水的。」
    「啧啧,下乡几年变化还挺大。」
    「要我说还那德性,小时候就是个小霸王。回来半个月,也不去工作,光我在什刹海边就看到他三次了,我刚才听他说要给杂志投稿,真是笑死了。」
    「你说,是不是因为看咱家志强在校报上发了首诗?嫉妒眼红了?开始幻想当作家了」
    「没跑了。」
    郑爱民眉头紧锁,收回跨进垂花门的一只脚,呢喃着:
    「胡同串子麽?」
    在这四九城里,胡同串子可不是什麽好词,说的是那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
    同时也是最易堕落,且难以教化的一批人。
    虽然是邻居的一面之词,可依旧让郑爱民丧失了结交这一家人的欲望。
    毕竟小伙子有恩于他家,那就再送份厚礼吧。
    想通了的郑爱民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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