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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巴别塔币(万字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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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名叫格里斯。
他在霜狼城的下城区种了四十年地,从年轻时的金发种到如今的满头灰白,背脊也从挺直弯成了一把生锈的镰刀。
四十年里,他见过暴风雪掀翻半个外城区的屋顶,见过伯爵夫人的税吏像秃鹫一样准时出现在每年秋收的田垄上,也见过邻家的老约瑟夫在雪季的第三个月活活饿死在自己的空粮仓里。
但他没见过地里的大麦十二天就能熟。
格里斯蹲在田垄边上,手里攥着一把沉甸甸的麦穗,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
颗粒饱满得不像话,每一穗上结的麦粒比他以前见过的任何品种都大了将近一倍,金灿灿的,在灰蒙蒙的天色下透着一股暖烘烘的光泽。
他掐了一粒放进嘴里嚼了嚼。
甜的。
不是那种腻人的甜,而是饱满的丶扎实的甜味,像是把阳光和雨水一起揉进了麦粒里。
格里斯种了一辈子地,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生麦粒。
他站起身,望向眼前这一亩田地。
说是田地,跟他以往认知里的田地完全不是一回事。
这一亩地的泥土是深褐色的,比普通的耕地颜色深了好几个度,表面隐隐浮动着一层肉眼几乎看不见的微光。
用手插进去,土壤松软得像刚筛过的面粉,温热的,雪季的寒风吹在身上冷得骨头疼,但脚踩在这块田里,脚底板却是暖的。
这就是魔能农田。
十二天前,领主府的人带他去北区集合点,一个穿着工装的机械魔偶对着他那一亩薄田嗡嗡响了半炷香的功夫,然后泥土就变了颜色。
那机械魔偶递给他一袋麦种,说了句「正常种就行」,就嘎吱嘎吱地走了。
格里斯将信将疑地把麦种撒下去。
第二天,麦苗就冒头了。
第三天,已经有一拃高了。
第五天,开始拔节。
第八天,抽穗。
第十天,灌浆。
第十二天,满田金黄。
格里斯蹲在田垄边看着那片金色的麦浪,烟杆都忘了点。
他种了四十年地,春种秋收,一茬麦子从播到割,少说也得四五个月。
遇上年景不好的时候,拖到六个月才勉强能收也不稀奇。
十二天。
他妈的十二天。
格里斯把烟杆别回腰间,拎着镰刀下了田。
他割得很仔细,一把一把地割,一捆一捆地扎,再一捆一捆地搬到田垄边上码好。
他老伴儿死得早,儿子三年前在雪季外出采薪的时候被霜狼咬死了,就剩他一个人,没人帮忙,所有活计都得自己来。
好在就一亩地,磨磨蹭蹭干了大半天,总算全割完了。
格里斯找来家里那杆老秤,把脱好粒的麦子一袋一袋地过秤。
第一袋,45.2磅。
第二袋,41.9磅。
第三袋,49.6磅。
他蹲在麦堆旁边,用一根树枝在地上画着横杠计数。
最后一袋过完秤,格里斯盯着地上那堆横七竖八的横杠,嘴唇哆嗦了一下。
239.6磅。
一亩地,十二天,239.6磅大麦。
他以前那一亩薄田,大半年的收成也就不到220磅。
格里斯把树枝扔了,坐在地上,半天没动弹。
239.6磅,十二天一茬。
一个月能收两茬半。
一年————他掰着手指头算了算,算不太清楚,但粗略一估,差不多能收将近三十茬。
三十茬。
239.6乘以三十。
格里斯不太会算大数,但他知道那是一个他这辈子做梦都没梦到过的数字。
七千多磅。
一亩地,一年七千多磅粮食。
「三十倍————」格里斯嘟囔着,想起了公告上写的那个数字,「他奶奶的,还真是三十倍。」
他仰起头,望向远处城外那座钢铁巨物的轮廓。
巴别塔静静地矗立在灰白色的天际线下,四条机械腿深深扎入雪原之中。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它像一座倒扣的铁塔,塔身上密密麻麻的结构线条在阴沉的天光下泛着冷冽的金属光泽。
那位年轻的领主大人,就在那里面坐着。
格里斯又低下头,看了看面前那堆金灿灿的大麦。
他忽然想起老约瑟夫。
那个跟他做了二十多年邻居的老头儿,在雪季第三个月的那个清晨,被人发现死在自家空荡荡的地窖里。
手里还着半个发霉的黑面饼子。
那年伯爵夫人收了七成的税。
格里斯揉了揉眼睛,把最后一袋麦子扎紧口,扛上了肩膀。
他正准备把麦子搬回家,田垄尽头传来了脚步声。
格里斯回头一看。
来人穿着一身深灰色的制服,胸口别着一枚铜质徽章,上面刻着巴别塔的纹样。
腰间挂着一个皮质的公文夹,手里拿着一支细长的炭笔。
是个年纪不大的小伙子,瘦瘦高高的,戴着一副铁丝边的圆框眼镜,看着斯斯文文的,跟田间地头的泥巴味格格不入。
「格里斯先生?」年轻人翻了翻公文夹,抬头冲他笑了笑,「下城区北田段第七区,编号一三九?」
格里斯点了点头,把肩上的麦袋放下来。
「我是领主府的徵税专员。」年轻人自我介绍道,「按照领地法令,魔能农田的作物产出需上缴百分之三十予领主府—
「」
「公告上写的是百分之二十。」格里斯立刻纠正道,眼睛眯了起来。
年轻人愣了一下,赶忙翻了翻公文夹,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
「抱歉抱歉,口误,是百分之三十不,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二十!」他用炭笔在纸上划了一下,清了清嗓子,重新说道:「格里斯先生,您本次收成的大麦总重为」,他顿了一拍,目光落在公文夹上。
「239.6磅。」
格里斯的脸色变了。
他猛地转过头,盯着那个年轻人看了好半天。
「你说多少?」
「239.6磅。」年轻人又重复了一遍,表情很平静,仿佛这个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的数字是天经地义的。
格里斯愣住了。
他刚才用自己那杆老秤称的,加起来正是239.6磅。
「你怎么知道?」格里斯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声音压低了,「你你在这儿盯着我称的?」
年轻人摇了摇头,推了推眼镜。
「不是,这个数字是领主府那边直接给我的。每一户的产出数据,都在我的名册上。」
他把公文夹翻转过来,朝格里斯晃了晃。
格里斯凑过去看了一眼—密密麻麻的表格,每一行都写着一个名字丶一个编号丶一个田块位置,后面跟着一串精确数字。
他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格里斯,一三九号,北田段第七区,本期产出:大麦,239.6磅。
应缴:47.92磅。
一分都不差。
甚至比他自己算得还精确。
「这————」格里斯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想问领主府是怎么知道他这一亩地的精确产量的。
他一个人在田里种地丶收割丶脱粒丶过秤,前后左右连个人影都没有,怎么可能有人知道他收了多少粮食?
「你别问我。」年轻人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苦笑着摊了摊手,「我也不知道领主府是怎么知道的。我就是个跑腿送数据的。」
他挠了挠后脑勺,压低声音说:「我猜大概是某种魔法手段吧。听说巴别塔里头有一位万机之魔女,什么都能算出来。反正我也搞不懂,上头给数字,我就照着收,一个铜币一哦不,一粒麦子都不会多收您的。」
格里斯沉默了片刻。
精确到小数点。
不是精确到整磅。
这意味着领主府对他这一亩地里每一颗麦粒的重量都了如指掌。
如果他想瞒报产量丶少交粮食—
格里斯打了个寒颤。
这念头他可没有,但光是想到这种可能性就被堵得死死的,就让他后背发凉。
这位新领主,管得比伯爵夫人还要精细。
但转念一想,只收两成。
伯爵夫人收六七成,还动不动就加税。
这位领主大人收两成,还免费给你转化魔能农田。
就算他知道你兜里有几粒芝麻,那又怎么了?只要他不多拿,知道就知道吧。
格里斯想通了这一层,心里那点发凉的感觉很快就消散了。
「行,那我交多少?」
「47.92磅。」年轻人念道,从腰间解下一个小型摺叠秤,「您称出来就行,我来覆核。」
格里斯闷声把粮食袋子解开,用木碗舀了粮食出来,一碗一碗地往徵税专员带来的麻袋里装。
老秤丶木碗丶麻袋,这些老家伙什儿用起来慢,但格里斯干了一辈子这种活儿,手感准得很。
最后称下来,47.9磅。
差了一点。
格里斯又捏了几粒麦子丢进去,再一称,正好。
年轻人在公文夹上打了个勾,然后从随身的皮包里掏出一样东西。
一沓纸。
薄薄的,带着油墨特有的微涩气味。
每一张大约巴掌大小,正面印着一个年轻男人的侧脸轮廓一线条锐利,下颌紧绷,目光直视前方。
轮廓下方印着「壹」的字样和一行极细小的花纹,翻过来背面是巴别塔的塔形纹章,四角各有一个防伪标记。
纸张的质地比普通的纸厚实不少,摸上去有一种微妙的粗糙感,不像是能轻易揉烂的东西。
年轻人一张一张地数出来,嘴里念着数。
「————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这是四十三枚巴别塔币,对应您上缴的47.9磅大麦。剩下的零头按比例折算,再加上零头补偿————」
他又多掏出一张「壹」面额的纸币。
「一共四十四枚。」年轻人把那沓纸币递给格里斯,「格里斯先生,请您收好。领主府按每1.1磅粮食兑一巴别塔币的比例发放,零头四舍五入往上取整,不会让您吃亏。」
格里斯接过那一沓纸币,捏在手里翻了翻。
轻飘飘的。
四十四张纸片子。
他把它们攥在手心里,那点分量还没他一只鞋底重。
「签个字吧。」年轻人把公文夹递过来,指了指最下面一行的空白处,「不会写字的话,按个手印也行。」
格里斯按了个手印。红泥印子歪歪扭扭的,盖在那行精确数字旁边,显得格外粗糙。
年轻人收好公文夹,冲他点了点头。
「格里斯先生,下次收成的时候我还会来。祝您好收成。」
说完就顺着田垄走远了,往下一户去了。
格里斯站在原地,低头看着手里那一沓纸币。
四十四张。
他把最上面那张举起来,对着灰蒙蒙的天光看了看。纸币上那个年轻男人的侧脸轮廓被光线衬得格外清晰,线条硬朗,下巴尖削,看着就不像是个好说话的人。
格里斯把纸币叠好,塞进贴身的内袋里。
「纸片子————」他嘟囔了一声,弯腰扛起剩下的麦袋。
他不太信这东西能当钱花。
活了快六十年,他见过的钱就两种银币和铜币。
沉甸甸的,咬一口能看见牙印儿的,那才叫钱。
这薄薄一张纸,风大点儿能给你吹跑了,你告诉他这是钱?
但无所谓。
交了四十八磅多粮食,换了四十四张纸片子。
就当是给领主大人交的税了。
比起伯爵夫人那会儿收六七成,两成已经是老天爷开了眼了。
就算这纸片子真的花不出去,他还剩190磅大麦在手里呢。
190磅。
他一个人,省着吃,够吃好长时间了。
而且十二天之后,地里又能收一茬。
扛着麦袋走回家时,格里斯的脚步比来时轻快了不少。
把麦子放好后,他又离开家门,朝着集市走了一趟。
他想看看今天有没有人在卖盐巴。
家里的盐罐子见底有两天了,大麦饼子没盐实在难以下咽。
他兜里虽然没有银币铜币,但有着190磅大麦,总能跟人换点盐巴的。
然而,还没走到卖盐巴的摊子跟前,他就被一条排得歪歪扭扭的长队挡住了去路。
队伍从集市的中央地带一直延伸到北面的街巷口,少说也有百十来号人,嗡嗡嗡地说着话,像一群炸了窝的蜜蜂。
格里斯皱了皱眉头,侧着身子想绕过去,但队伍排得太密了,把整条通道都堵死了。
他只好拍了拍排在队尾的那个人的肩膀。
「小伙子,这是在排什么?」
回头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晒得黑黝黝的,一看就是跟他一样的庄稼汉,裤腿上还沾着泥巴。
年轻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目光在他布满老茧的手和磨得发白的粗布衣服上停了停。
「老伯,看您的打扮,也是种地的吧?」
「嗯。」格里斯点了点头,「北田段第七区。」
年轻人咧嘴一笑,伸手往前面指了指。
「这一圈儿排着的,基本上都是咱们种地的。」
「排什么?」
「兑东西啊。」年轻人理所当然地说,「用巴别塔币跟领主府做交易。」
格里斯愣了一下。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贴身口袋里那沓纸币。
「这纸片子————能花出去?」
年轻人的表情变得有些微妙,像是在看一个刚从石头底下爬出来的人。
「老伯,您这是第一茬收成吧?」
「嗯。」
「难怪。」
年轻人了然地点了点头,「我也是第一茬收完以后才知道的。刚拿到纸币的时候我也觉得这玩意儿不靠谱,结果————」
他停顿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带着一种心有余悸的庆幸。
「结果领主府卖的东西,简直了。
「7
「卖什么?」
年轻人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在组织语言。
「就比如说咱们脚底下这个魔能农田。」他压低了声音,但眼睛亮得发光,」老伯您知道,正常来说,要找炼金师协会转化一亩魔能农田,得多少钱吗?」
格里斯摇了摇头。
他以前连想都不敢想魔能农田这种东西,那是贵族老爷们才用得起的玩意儿。
「一千枚魔晶。」年轻人竖起一根手指,「一千枚。一枚魔晶在黑市上能卖三十个银币,一千枚就是三万个银币。老伯,您种一辈子地,攒得出三万个银币吗?」
格里斯的嘴角抽了抽。
三万个银币。
他种一辈子地,连三百个银币都攒不出来。
「但是在领主府这边—」年轻人的声音压得更低了,语速却快了起来,「转化一亩魔能农田,只要两百块巴别塔币。」
「多少?」
「两百块。」
格里斯没说话。
他低下头,摸了摸口袋里那沓纸币。
四十四张。
如果他把手里剩下的190.7磅大麦全部兑换成巴别塔币,加上这四十四张————
二百一十七张。
超过两百了。
他可以用这些纸片子—这些刚才他还觉得「花不出去」的纸片子再换一亩魔能农田。
格里斯的呼吸忽然变得粗重了。
一亩变两亩。
两亩地,十二天一茬,一茬四百七十多磅。
一年三十茬,一万四千多磅粮食。
他嘴唇哆嗦了一下,手指头不自觉地攥紧了口袋里的纸币。
「老伯?老伯您还好吧?」年轻人有些担忧地看着他。
格里斯猛地回过神来。
「小伙子,你说的那个兑换的地方,在哪儿?」
「队伍最前面。」年轻人指了指,「领主府开的专营店铺,就在集市中央那个大棚子底下。不过您要是手里有粮食要先换成巴别塔币的话,得先去旁边那个窗口」,格里斯没听完。
他转身就走,大步流星地往家里赶。
190磅大麦,全部扛过来。
一粒都不留。
不—留一点口粮。
十二天后又能收一茬了,留个十来磅够吃十二天就行。
他脚步越走越快,到最后几乎是小跑了起来。
六十岁的老腿跑得膝盖疼,但他顾不上了。
两百块巴别塔币,一亩魔能农田。
市场价三万银币的东西,在这里只要两百张纸片子。
格里斯不是个聪明人。
但他种了一辈子地,脑子里有一杆秤。
这笔帐,但凡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算明白。
他气喘吁吁地冲回家,把那190.7磅大麦翻了出来。
留了16.5磅口粮,剩下174.2磅全部装进三个大麻袋里,一趟一趟地往集市搬。
三趟跑下来,格里斯累得直喘粗气,腰酸背疼,但手里攥着新换来的一百五十八张巴别塔币,加上之前那四十四张两百零二张。
够了。
他攥着这沓纸币,挤进了长队的末尾。
队伍很长,但移动得不算慢。前面那个大棚子底下支着几张长桌,桌子后面坐着几个穿深灰制服的工作人员,动作利索地登记丶收币丶开具凭证。
格里斯排了小半个时辰,终于轮到了他。
「一亩魔能农田转化权,两百巴别塔币。」工作人员头也不抬地说,「田块位置由领主府统一规划分配,转化将在三日内完成。请出示您的农户编号牌。」
格里斯把木牌和两百张纸币一起递了过去。
工作人员数了纸币,核对了编号,在一张登记表上写了几行字,然后递给他一张盖着巴别塔纹章的凭证。
「格里斯先生,您已购得一亩魔能农田转化权,田块编号北田段第七区一四零号。三日后会有工程魔偶前往您的田块进行转化,届时请在场确认。」
格里斯接过凭证,手指有些发抖。
他看了看凭证,又看了看手里剩下的两张巴别塔币一那是两百零二减去两百的零头。
两亩地了。
他格里斯,一个种了一辈子地的老农民,现在有两亩魔能农田了。
他把凭证和那两张纸币小心翼翼地贴着胸口塞好,转身往外走。
刚走出两步,身后忽然传来一阵骚动。
马蹄声。
不是一匹马,是好几匹,伴随着车轮碾过石板路面的隆隆声。
格里斯回头一看。
一辆四马拉的大篷马车正从集市的东面街口驶来。
马车的车厢用上好的橡木板箍制而成,漆成深棕色,侧面挂着一枚鎏金的商会徽章,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东西。
车还没停稳,车帘就被掀开了。
一个穿着裘皮大衣的胖子从车里探出头来,冲着跟在马车旁边的几个佣人大声吼道:「快!搬下来!都搬下来!」
佣人们手脚麻利地从车厢底部抬出两口大铁皮箱子,箱子落地的时候发出沉闷的金属碰撞声——
哐。
哐。
那声音,格里斯太熟悉了。
是钱。
是金币。
大量的金币互相撞击的声音。
围观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那两口箱子上。
胖子从马车上跳下来,肥硕的身躯在地上弹了一下,裘皮大衣的下摆扬起一片雪沫。
他完全没有理会周围投来的目光,挥着手催促佣人们抬着箱子往领主府的专营店铺冲。
「让让让让!都让让!」胖子的佣人在前面开路,粗声粗气地嚷嚷。
格里斯被挤到了一边,看着那两口箱子被佣人们抬进大棚,重重地搁在柜台上。
箱盖打开的一瞬间,金光闪得格里斯眯了眯眼。
满满两箱金币。
每一枚都是标准的通用金币,正面刻着王国纹章,背面刻着面额——「壹金」。
格里斯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金币堆在一起。
他下意识地又看了那胖子一眼。
鎏金的商会徽章,裘皮大衣,四匹好马—这是霜狼城上城区的大商人,有头有脸的那种。
这种人,兜里的金币比下城区所有农民加起来都多。
可他来这儿干什么?
他怎么也来兑巴别塔币了?
格里斯带着满肚子的困惑,往外挤了两步,凑到一个同样在围观的年轻人身边。
还是刚才队伍里那个黑黝黝的小伙子。
「那个胖子是谁?」格里斯问。
「上城区的格伦德商会。」年轻人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酸味,「做木材和矿石生意的,霜狼城数得着的大商家。」
「他兑那么多巴别塔币做什么?」
年轻人撇了撇嘴。
「老伯,领主府专营店铺里卖的可不光是魔能农田。
他掰着手指头数了起来:「魔能灯具,市面上一盏要五十个银币的那种,这边卖五个巴别塔币。炼金合金农具,型丶锄丶镰刀那些,市面上至少二十个银币一把,这边两个巴别塔币。还有什么炼金收割机丶自动脱粒机,那些我听都没听说过的机械玩意儿「,他顿了一下,压低声音。
「价格全是市场价的十分之一,甚至更低。」
格里斯倒吸了一口凉气。
「十分之一?」
「十分之一。」年轻人重重地点了点头,「而且只收巴别塔币,金币银币一概不收。
所以你看那个胖商人——」
他朝大棚子的方向扬了扬下巴。
「他得先把金币兑换成巴别塔币,然后才能在这儿买东西。领主府那边有个窗口专门做金币兑巴别塔币的业务。」
格里斯沉默了。
他看着那个胖商人在柜台前指手画脚地挑选货物的身影,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那些纸片子—那些他刚才还觉得「花不出去」的纸片子一不是花不出去。
是太好花了。
好花到连上城区的大商人都要拉着一车金币来排队兑换。
年轻人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嘿嘿笑了两声。
「老伯,我跟您说实话,我估计那个商人不光是自己用。您想想看,市场价十分之一的东西,他大批量囤起来,等雪季过了,拉到别的城市去卖」
年轻人搓了搓手指。
「这不是白捡钱吗?」
格里斯没有回答。
他转过身,攥紧了贴身口袋里那两张剩余的巴别塔币,慢慢往家走。
脚步不快。
但脑子转得比脚步快多了。
他在想下一茬大麦,十二天后就能收。两亩地,四百七十多磅。交百分之二十,剩下三百八十多磅。全部兑成巴别塔币,再买一亩魔能农田的转化权不,两亩魔能农田产出的大麦可不止买一亩的了。产量足够的话————
格里斯的嘴角缓缓咧开。
他忽然觉得,这纸片子,比金币还实在。
巴别塔,领主大厅。
洛林坐在办公桌后面,手指交叉搁在桌面上,听皮姆汇报纸币推广的最新进度。
皮姆站在桌子对面,手里捧着一叠厚厚的报表,念得口乾舌燥,但精神头极好,两只眼睛放着光。
「————截至今日,霜狼城已经有百分之九十八的人在使用巴别塔币,货币推广计划几乎已经圆满完成。」
他翻了一页。
「领主府专营店铺方面,开业七天以来,累计售出魔能农田转化权三千一百一十二亩,魔能灯具一千四百盏,炼金合金农具两千七百余件,自动脱粒机八台,以及各类日用杂货若干。」
「回收巴别塔币总计二十万六千余枚。」
他合上报表,抬起头。
「购买需求仍然在快速增长。另外还有十七家商会的代表提交了大宗采购申请,总额」」
皮姆深吸了一口气。
「总额预计超过一百万巴别塔币。」
他把报表放在桌上,沉默了两秒,然后小心翼翼地问出了那个憋了好几天的问题。
「领主大人,恕属下斗胆————」
洛林抬了抬眼皮。
「说。」
皮姆咽了口唾沫。
「您如此低价出售这些机械和魔能农田转化服务,成本上————受得了吗?」
他的措辞很谨慎,但意思很直白——不会亏得底裤都没了吧?
皮姆是做了大半辈子生意的人。
他太清楚「物美价廉」这四个字背后意味着什么一要么是在赔本赚喝,要么是成本低到了一个常识无法解释的地步。
前者是自杀,后者是奇迹。
洛林看着皮姆,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下。
那个笑容很淡,但皮姆从里面读出了一种令人脊背发凉的从容。
「皮姆,你觉得我会做亏本的买卖?」
「属下不敢————」
「放心,不仅不亏。」洛林靠回椅背,抬手在空气中虚点了一下那个动作在皮姆看来毫无意义,但洛林的自光似乎扫过了什么只有他自己才能看见的东西。
「我还有得赚。」
皮姆张了张嘴,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他知道不该再问了。
「至于为什么我能做到如此低廉的成本一,洛林的目光从那个虚空中的什么东西上收回来,落在皮姆脸上。
「这个,你不需要知道。」
他的语气没有威胁的意味,但那份平静本身就是最大的威慑。
皮姆立刻弯下腰。
「属下明白。」
「你只需要知道一件事。」洛林竖起一根手指,「我提供的这些商品,只能用巴别塔币购买。全天下任何一个地方,你都买不到同等价格的东西。」
他停顿了一拍。
「这就是巴别塔币的信用锚。不是黄金,不是魔晶是我洛林手中独一无二的供给能力。」
皮姆愣了一下。
然后他猛地抬起头,眼睛倏地亮了。
他是商人。
他瞬间就想明白了这句话背后的逻辑——
金币之所以值钱,是因为黄金稀缺丶公认有价值,人们能够从别人手中交换到东西。
而巴别塔币之所以值钱一是因为全天下只有这一个地方,能用十分之一的价格买到这些东西。
你拿着金币去别的地方买,十倍的价格。
你拿着巴别塔币在这里买,一倍的价格。
那你说,是金币值钱还是巴别塔币值钱?
当然是巴别塔币值钱。
因为同样一枚巴别塔币,在这里能买到的东西,比同等面额的金币在外面能买到的多十倍。
这不是什么经济学理论,这是最朴素的道理—谁的东西又好又便宜,谁的钱就好使。
而洛林垄断了「又好又便宜」的供给源头。
只要这个源头不枯竭,巴别塔币就永远不会变成废纸。
甚至随着商品种类的增加和覆盖范围的扩大,巴别塔币的价值只会越来越高。
皮姆的呼吸不由自主地急促了起来。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接手的这个「央行行长」的位子,远比他最初以为的更加重要。
这不是管几个钱庄丶放几笔贷款的小买卖。
这是一整套货市体系的地基。
而那个地基的锚点,就是面前这个年轻人一和他手中那些成本低廉到不可思议的产品。
「明白了。」皮姆再次弯下腰,但这一次,他的腰弯得比任何一次都深,「属下彻底明白了。」
洛林看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
「下去做事吧。
皮姆转身往外走。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停下脚步,回过头。
「领主大人,属下还有一个问题。」
「说。」
「那些大商会大量采购领主府商品后运往其他城市贩售————您不打算限制吗?如果其他城市也能买到这些低价商品,巴别塔币的独特优势」,「不限制。」洛林打断了他。
皮姆一愣。
「让他们去卖。」洛林的嘴角又弯了一下,「卖得越广越好。」
「只有关键的战略物资,我会做出一些限制。」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窗口,望向下城区方向。
窗外,巴别塔庞大的身躯投下的阴影覆盖了大半个外城区,钢铁的轮廓在灰色的天幕下像一座沉默的神殿。
「当周围所有城市的人都知道,霜狼城有这些好东西卖,而且只收巴别塔币的时候一「」
洛林转过身,看着皮姆。
「你猜他们会怎么做?」
皮姆的瞳孔微缩。
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弄到巴别塔币。
用金币换,用魔晶换,用货物换—用一切他们有的东西来换。
到那个时候,巴别塔币就不只是霜狼城的货币了。
它会变成所有城市都抢着要的硬通货。
「去吧。」洛林说,「把银行的架子搭起来,利率丶存贷丶汇兑,全部按方案执行。
雪季结束后,我要看到巴别塔币在整个北境通行无阻。」
皮姆深深地弯下腰。
「遵命,领主大人。」
他转身迈出大厅的一刹那,外面的冷风再次灌进来。
但这一次,他没有打哆嗦。
他的脑子里全是数字—汇率丶流通量丶存贷比丶准备金—这些东西像齿轮一样咬合在一起,在他的脑海中飞速转动。
皮姆攥紧了怀里的报表,脚步快得几乎是在小跑。
他有活儿要干了。
很多很多活儿。